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)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賄選遭台南地院裁定以新台幣1500萬元交保,限制出境,他提抗告聲請解除境管。但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定讞。 李全教被控在議長選舉行賄,在2月遭收押禁見,後來遭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結起訴,台南地院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,但限制住居、出境、出海。 李全教表示,當選議長後曾多次出境到中國大陸經商,沒有逃亡之虞。他目前未遭法院判決有罪,卻遭境管,讓他無法行使台南市議長職權,不能帶團出國進行公務行程,因此提起抗告,要求二審撤銷境管限制。 但台南高分院認為,與中華民國訂有司法協助約定的國家不多,限制被告出境,可避免逃亡海外傳拘無著。李全教身為議長,擁有豐厚的政治資源及人脈,若他赴陸可能藉此轉往第三地滯留不歸,駁回他的抗告。他不服而提再抗告,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1040615


985A0318C937A93C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71dx53bx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